目前,各地公積金的主要功能還是發放購房貸款。不過,隨著房價的快速上漲,房價收入比趨於懸殊,公積金對職工購房提供的支撐力也相對下滑。尤其是大量面臨首付困難的職工,實際上無法使用公積金購買住房,對於租賃、裝修、物業支出等多元化的住房消費需求,公積金給予的支持不夠“給力”,在材料審核、標準設定等方面規定的要求,更是設置了種種門檻。此外,公積金在保值、風險管控、公平性等方面還存在諸多問題。
  關於公積金改革的呼聲近年來不可謂不強烈,但條例修改、制度完善等工作卻進展緩慢,創新工作更是明顯滯後。以公積金條例的修改為例,現行的公積金條例是2002年修訂,十多年來,房價已翻了幾番,修訂條例呼聲高漲,但未見實質性動作。
  業內人士認為,當前,公積金制度正處在創新轉型的重要時期,改革是發展的唯一齣路。公積金制度是否能保持生命力,就看是否跟得上經濟社會發展大趨勢。這幾年,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,人口從農村向城市轉移的規模巨大。通過住房保障幫助進入城市就業的農民成為市民,平穩地融入城市生活,這既對公積金制度適應住房多樣化需求提出了新要求,也對進一步提升公積金覆蓋面和使用效率、完善投資運作模式、加強組織管理等提出了新課題。人們期待,公積金制度的改革能衝破阻力,加快推進。(摘自新華網,作者葉鋒、王浩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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