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火腿三明治」,有罪! 蔡守訓早早且故意選在「九一一」宣判扁案,當然是有意利用此一象徵符號做政治操弄,弄巧成拙的是,證實的是台灣司法成為「開打組織」 《金恒煒專欄》「火腿三明治」,有罪! 蔡守訓的扁案判決書據說有一千五百二十三頁,即使新聞稿也有八十二頁之多,洋洋灑灑卻只有一個「屁」字可以形容。 宜蘭民宿這是民主化後台灣司法史上最無恥、最可鄙的審判,「九一一」 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。「馬統」勾結中國拿司法當武器誅殺台灣人總統,老實說天理不容;報應一定會來,只是遲早而已。「特偵組」檢察官與法官蔡守訓們所炮製的世紀「大馬戲」 ,「馬上 墾丁民宿」令人想起美國前紐約上訴法院首席法官Sol Wachtler的名言:「一位厲害的檢察官可以讓大陪審團起訴一份火腿三明治!」美國司法體制已進入「當事人主義」,而且採行陪審制,層層節制檢察官與法官的獨裁,然而檢察官還是可以玩濫權的把戲。台灣司法在「馬統」上任之後已大幅 日月潭民宿倒退,為了打扁,破壞所有程序正義,檢察官不必厲害就可以逕自起訴「火腿三明治」,更恐怖的是,與檢察官一掛的碌碌法官通力配合演出,宣判此一「火腿三明治」——有罪!扁案宣判,幾乎所有國際重要媒體都大加報導,直接間接、有意無意的質疑背後有一隻看得見的黑手。法新社甚而用「香 麻辣鍋蕉共和國」貶抑台灣司法的政治化,認為台灣法院已淪為執政黨的工具,(自由時報)BBC則表示:「許多人相信(扁案)反映的不是司法而是政治操作」。(by Cindy Sui)套用CNN的用語,THIS MAN 已無法無天的在台灣硬幹!蔡守訓早早且故意選在「九一一」宣判扁案,當然是有意利用此一象徵符?麻辣火鍋僭筋F治操弄,弄巧成拙的是,證實的是台灣司法成為「開打組織」;國際媒體在台北地院違反「法定法官原則」時,即斷言台灣司法反成人民的「被告」 。就此而言,蔡守訓不是替扁而是替自己寫判決書。 檢驗蔡守訓們的判決書最重要的依據在「證據力」上,也就是通得過通不過證據法則。怪的是,八十二頁的判 火鍋吃到飽決「新聞稿」,只臚列「判決主文」、「事實」、「量刑理由」及「追加起訴」,獨缺任何可以坐實「犯案」的「證據」。蔡守訓們在新聞稿中用了三分之二的篇幅(頁十一到頁七一)照搬起訴書的「事實」,相對的,被告提出的「答辯」及「供辭」卻一字不採。重點是,法律論證或訴狀是有檢驗方法可依,「法庭是否深思且公平的權 盤纏銀兩衡案件裡的衝突,是否公正且持久的調停其間的衝突」,這才是關鍵。蔡守訓們的判決,人民要求的就是「拿出證據來」!如此才能彰顯法律的拇指不偏向正義天秤的任何一方。 蔡守訓們浪費筆墨大抄特抄起訴書的「犯罪事實」,但全無可以支撐的任何證據。然而「犯罪事實應依證據定之,無證據不得推其為犯罪事實。」(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)那麼我 金瓜石民宿們要問的是,最緊要的「證據」安在?不問證據而判刑,形同把「正義」刖刑。 當然,蔡守訓們可以振振有辭的宣稱所有證據全在判決書中;老實說,難以叫人相信,果有真憑實據為何不引?恐怕是證據闕如。於是利用新聞稿先造成輿論,讓人誤以為「證據確鑿」,藉此達到「無罪變有罪」之目的。等到〈判決書〉出爐,印象已完成,一般人誰會去爬梳一千五百多頁的字海? 「在刑事案中 九份民宿我們要求必須達到沒有任何『合理懷疑之虞』的證明,才能定罪;這項要求基於我們的根本價值。」美大法官John Harlan這句話對蔡守訓們而言,可能是天方夜譚罷! (作者金恒煒現任《當代》雜誌總編輯)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9/new/sep/15/today-o8.htm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澎湖民宿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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